今天季獎金終於發下來了,幸好這一季的業績還不錯,公司也大方發了不少獎金

領到獎金的第一件事當然就是把家裡缺的 【Apple】iPad Wi-Fi 32G 9.7吋 平板電腦(全配組) 買回來啦~~

而且本姑娘在幾天前就上網做好超值推薦【Apple】iPad Wi-Fi 32G 9.7吋 平板電腦(全配組)相關功課,經過比價之後,決定在這買啦~~~

附上連結給有需要的人哦XD

PS.若您家裡有0~4歲的小朋友,點我進入索取免費《迪士尼美語世界試用包》

附上連結給有需要的人哦XD

↓↓↓限量特惠的優惠按鈕↓↓↓

我要購買

商品訊息功能



商品訊息描述







【Apple】iPad Wi-Fi 32G 9.7吋 平板電腦(全配組)

保護貼、直立架、車充、傳輸線

























保固方式:



勸敗本商品享有apple公司保固條款,商品問題可洽詢蘋果授權維修中心

所有故障或瑕疵均需送回原廠由技術部門檢測判定提供更換或是維修處置

特別警語:



入塵、亮點依蘋果原廠規範處置。


主機一經開機登錄後保固即生效,恕無法退貨。

換貨需知 :非瑕疵原因之退貨



如果您對產品不滿,您可於10天鑑賞期內申請退貨。退貨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以未開封的原包裝退回。


請注意!鑑賞期非試用期退回商品包裝不得破損、主體外觀不得刮傷、配件贈品不得缺件,否則將會影響您退貨權限

如果您所退還的商品符合退貨條件,我們將以您原付款的方式退款。

當您申請退換貨時,請將原商品包裝備妥,宅配公司前往收取退換貨時,請主動索取取貨單據,並保留至退換貨完成。

拆封時煩請先確認產品規格及商品狀況 如對產品有疑慮請先來電確認

IPAD
主機一經連上Wi-Fi網路或(iTUNES)保固即起始恕無法接受退換貨


商品訊息特點



品牌名稱
品牌
  • Apple
容量
  • 32G
處理器
  • 雙核心
顏色
  • 銀色
  • 灰色
  • 金色










容量
32GB
尺寸與重量
高度:240 公釐 (9.4 吋)
寬度:169.5 公釐 (6.6 吋)
厚度:7.5 公釐 (0.29 吋)
重量:469 公克 (1.03 磅)

連接器 Lightning

包裝盒內容
iPad
Lightning 對 USB 連接線
USB 電源轉接器

顯示器
Retina 顯示器
9.7 吋 (對角線) LED 背光 Multi-Touch 顯示器,採用 IPS 技


2048 x 1536 像素,264 ppi 解析度
防指印疏油外膜

晶片
64 位元架構的 A9 晶片
嵌入式 M9 協同處理器

相機、照片與錄影功能
攝錄鏡頭
800 萬像素攝錄鏡頭
Live Photos
自動對焦
全景模式 (高達 4300 萬像素)
照片 HDR
曝光控制
連拍模式
輕點對焦
計時模式
?/2.4 光圈
五枚鏡片組
混合式 IR 濾鏡
背照式感光
自動影像穩定功能
面孔偵測功能
照片地理位置標記
錄影功能
1080p HD 錄影功能 (30 fps)
慢動作影片 (120 fps)
具備視訊穩定功能的縮時攝影
視訊穩定功能
面孔偵測功能
3 倍錄影縮放
影片地理位置標記
FaceTime HD 攝錄鏡頭
120 萬像素照片
Live Photos
?/2.2 光圈
Retina 閃光燈
720p HD 錄影功能
背照式感光
照片和影片 HDR
面孔偵測功能

視訊通話
FaceTime 視訊
iPad 可透過 Wi-Fi 與具備 FaceTime 功能的任何裝置通話

音訊通話
FaceTime 語音
iPad 可透過 Wi-Fi 與具備 FaceTime 功能的任何裝置通話
連拍模式
曝光控制
計時模式

行動網路與無線技術
Wi-Fi 機型
Wi?Fi (802.11a/b/g/?n/ac);雙頻 (2.4GHz 及 5GHz);支援

HT80 的 MIMO 技術
藍牙 4.2 技術

定位功能
數位指南針
Wi-Fi
iBeacon 微型定位服務

感應器
Touch ID
三軸陀螺儀
加速感應器
氣壓感應器
環境光度感應器

Touch ID 主畫面按鈕內建指紋識別感應器

Apple Pay
在 app 內及網頁上,使用 Touch ID 以 iPad 付款

Siri
用你的聲音來傳送訊息、設定提醒事項,以及更多
使用免持
聆聽和辨識歌曲
進一步了解 Siri

電源與電池
內建 32.4 瓦特小時可充電鋰聚合物電池
Wi-Fi 無線上網、觀賞影片或聆聽音樂最長可達 10 小時
透過電源轉接器或電腦 USB 連接埠充電

※備註:以上規格資料僅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請依原廠公告為主。

保固
一年















保固期

1年保固期

IPAD主機一經連上Wi-Fi網路或(iTUNES)保固即起始恕無法接受退換貨







↓↓↓限量特惠的優惠按鈕↓↓↓

我要購買

【Apple】iPad Wi-Fi 32G 9.7吋 平板電腦(全配組) 討論,推薦,開箱,CP值,熱賣,團購,便宜,優惠,介紹,排行,精選,特價,周年慶,體驗,限時

以下為您可能感興趣的商品

注意:下方具有隨時更新的隱藏版好康分享,請暫時關閉adblock之類的廣告過濾器才看的到哦!!



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



陸軍542旅義務役下士洪仲丘暴斃軍中一案,軍審法修法後,案件已轉由桃園地院審理。桃院24日上午再度開庭,傳喚269旅禁閉室相關人等共11人,其中禁閉室長蕭志明在法庭上表示,戒護士陳嘉祥曾向他透露,洪仲丘在送往禁閉室後,542旅上士范佐憲曾交代「好好照顧洪仲丘」。

洪仲丘案移交桃園地院審理後,上周傳喚前542旅旅長沈威志、副連長劉延俊和士官長陳以人3人。其中沈威志出庭供稱,自己沒看過最新的資安規定,並表示「沒規定BMI值過高不能送悔過」。沈威志怪新資通規定不夠周延,加上認為洪仲丘的情況「非立即危安」,才會誤判情勢,更強調自己不會明知違法還批准,讓自己自毀前程。

桃園地院24日上午則再度開庭審理,傳喚269旅禁閉室長蕭志明等11人,下午則傳喚戒護士李念特惠祖和陳毅勳,要釐清洪仲丘是否有遭受不當操練。其中蕭志明在庭訊時表示,戒護士陳嘉祥曾透露,范佐憲交代說要「好好照顧洪仲丘」,但他認為如果要好好照顧洪仲丘,就不應該送禁閉,而是在部隊加強磨練即可。



免出門>折扣

慣竊沈姓男子20年前潛入台北市松山區一處民宅行竊,還趁機性侵懷孕8個月的女屋主,之後又以同樣手法行竊松山區另一戶民宅,並強制猥褻年僅11歲、5歲的姊妹花。台北市警方去年透過比對沈男當年留下的DNA、指紋等,循線將他逮捕,但一審時卻以超過追訴期為由判沈男免訴,高等法院比照認為依案發時舊法論處,並未超過追訴期,今(30)日改判沈男8年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現年70歲的沈姓男子,在民國85年7月間入屋行竊台北市民生東路五段一處民宅,偷走8000元港幣及美金、外幣等,沈男見懷孕8個月的女屋主獨自在家熟睡,竟起歹念,不顧女屋主苦苦哀求不要傷害胎兒,對其性侵得逞。同年12月,沈男又破窗潛入南京東路五段一間民宅行竊,搜刮2300元現金後,見屋主夫妻熟睡,竟也起歹念強制猥褻一對年僅11歲、5歲的小姊妹花。而當年沈男雖有留下體液、指紋等,但礙於技術一直比對不出身分,沈男之後雖多次因竊盜被捕並移送法辦,但都未查出他涉犯這兩起性侵案。

去年初刑事局指紋室針對重大刑案進行重新比對分析,發現性侵嫌犯與曾因竊盜落網的沈男相符,循線將他逮捕並起訴。台北地院一審時,認為沈男涉犯性侵孕婦及強制猥褻少女均已超過10年的追訴期,因而判決免訴。

全案經上訴由高等法院審理,而當年受害孕婦也出庭控訴,她表示當年後來沒與未婚夫結婚,也跟這件事情有關,因她當時心裡很氣,認為是因為未婚夫沒有在她身邊,才導致這樣的事情發生,且案發後有一陣子持續作惡夢,時常被驚醒。她哽咽地表示,因為這件事讓她沒辦法結婚,小孩是她一個人養大的,之後的工作也不太順利,心裡更一直有個陰影在,希望法院能重判沈男。

高等法院認為,沈男性侵孕婦發生在民國85年,應以當年刑法舊法中的「強姦既遂」罪論處,追訴期為20年,而檢方在案發後19年將他起訴,追訴期尚未超過,因此逆轉判沈男8年有期徒刑;至於猥褻少女部分則因已過10年追訴期,維持一審免訴判決,全案還可上訴。



【Apple】iPad Wi-Fi 32G 9.7吋 平板電腦(全配組) 推薦, 【Apple】iPad Wi-Fi 32G 9.7吋 平板電腦(全配組) 討論, 【Apple】iPad Wi-Fi 32G 9.7吋 平板電腦(全配組) 部落客, 【Apple】iPad Wi-Fi 32G 9.7吋 平板電腦(全配組) 比較評比, 【Apple】iPad Wi-Fi 32G 9.7吋 平板電腦(全配組) 使用評比, 【Apple】iPad Wi-Fi 32G 9.7吋 平板電腦(全配組) 開箱文, 【Apple】iPad Wi-Fi 32G 9.7吋 平板電腦(全配組)?推薦, 【Apple】iPad Wi-Fi 32G 9.7吋 平板電腦(全配組) 評測文, 【Apple】iPad Wi-Fi 32G 9.7吋 平板電腦(全配組) CP值, 【Apple】iPad Wi-Fi 32G 9.7吋 平板電腦(全配組) 評鑑大隊, 【Apple】iPad Wi-Fi 32G 9.7吋 平板電腦(全配組) 部落客推薦, 【Apple】iPad Wi-Fi 32G 9.7吋 平板電腦(全配組) 好用嗎?, 【Apple】iPad Wi-Fi 32G 9.7吋 平板電腦(全配組) 去哪買?
arrow
arrow

    smoxtxuamir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